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对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
体如下:
经 审阅,公 司拟提名的第二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姚海锋 先生具
有丰富的专业知识以及相关领域的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姚海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
公 开 认 定为不适 合 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 ;其符 合《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综 上,我们 同意提名姚海锋 先生为第二 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
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