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新材: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龚暄杰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7:3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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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龚暄杰,于 2025 年 9 月起任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本人任职期间的工作内容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情况
     本人龚暄杰,男,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南政法
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教研室主任,律师从业人员,荣获重庆市
教学成果特等奖、教育部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等,已出版《农村集体土地增值利益
分享法治化研究》等多部著作,并在核心期刊发表《论风险投资中的有限合伙制》、
《我国保险经纪人制度运行的法律机制》、《民间网络借贷及其监管的结构洞分
析》等多篇论文,主持主研多项国家级及省部级项目。2025 年 9 月起任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
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共四个专门委员会,2025 年 9 月公司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任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和审计委员
会委员。
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应参加次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本年应参
                                                       出席次数
  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议         加次数
本年度应参加的会议        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3         3          0           0
     本人出席会议前,公司按照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准备了会议资料并及时传递,
保证了与其他董事的同等知情权,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本人认
真审阅了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后,完全按照自身意愿行使
了表决权,对所议事项均表示赞同,未提出过异议。
     (二)现场考察情况
     本人通过到现场参加三会会议、业绩说明会、培训会和现场沟通会等方式,
与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等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对公司经营状况、
季度报告、战略管理、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债权债务重组、担保事项、董
高薪酬等有关事项及后续执行等进行了跟踪、核查。此外,本人能够与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切
实履行了监督、检查职责,保障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情况
     本人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后,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均保持
密切沟通,及时关注公司财务状况、日常经营情况、业务开展情况等。在年末与
外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积极沟通,了解 2025 年年度审计计划与具体安
排,就公司涉及的审计关键事项与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助推并监督内部审计机
构与会计师事务所发挥作用。
     (四)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情况
     本人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需要参加了 2025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首次与
投资者在网上进行了线上交流,了解投资者与公司的沟通情况,增加了本人与投
资者的沟通机会。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能够与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保持随时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战略执行情况,并在公司现场办公期
间获取所需的相关资料;在三会会议召开前,相关会议材料能够及时传递,能够
有效配合我的工作;公司设置了专门的独立董事办公室,可供独立董事随时到公
司现场办公。
     (六)参加培训及现场履职情况
     本人于 2025 年度参加了独立董事任职培训及监管部门组织的独立董事相关
培训,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提升独立董事履职能力;同时,通过在公司参加
业绩说明会和听取内部审计工作等方式增进了对公司主营业务、合规运作的了解,
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支撑。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尚未达到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标准,交易是
基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价格公平、合理,公司主要业务未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不影响公司独立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遵守
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展示了公司经营情
况,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
     (三)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不涉及公司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
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四) 聘任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期间,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公司完
成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本人认为:候选人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
关规定。
     (五) 债权债务重组和募集资金补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审计委
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
     同时,公司在债权债务重组、以房抵款等重点事项方面不断完善审批程序,
并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有利于降低公司应收款项回款不确定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
忠实履行职责,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25 年 9 月任职以来,本人
与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人员保持密切沟通,积极了解公司业务情况和经营情况,不
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形,也不存在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情况。
公正地履行职责,加强与管理层的沟通与协作,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积极参与公司生产经营、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切实保护公司
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关注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同时加强学习,
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尤其是独立董事后续培训事项,提高专业水平和
决策能力,从而更好地行使独立董事的职能。最后,也希望公司能够维护好上市
公司形象,做好转型升级工作,保持企业稳健发展。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龚暄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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