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信源: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谢涛)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7:31:3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谢涛)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
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谢涛,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生,本科,拥有法律职业资格。
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揭阳市中心支行科员、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二处检察
官、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检察官、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民
事检察处)检察官,现任空谷(广州)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等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均未在公司或附属
企业任职;本人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情况;本人及直系亲属均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
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本人没有为公司及附属企业提
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利害
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决策
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次数及投票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2次董事会。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勤勉履行职责,未发生过缺席董事会现象,本人在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情况如
下表:
                                     是否连续两
独立董事   应出席   现场出   通讯出   委托出                 投票情况(投
                               缺席数   次未亲自出
 姓名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反对票次数)
                                     席会议
谢涛     12     7     5     0     0      否         0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6次股东会,本人应出席6次,亲自到场出席6次。
  (二)参与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年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本人亲自出席参加,会上对2025年度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进行讨论,并审议
通过了《2025年度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的议案》。本人切实履行了战略与发
展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议案》《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
报告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的议案》《关于拟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累计二十余项议案。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履行
职责,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
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
阅,掌握2025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
员的责任和义务。
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
公司第六届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作
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
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等十余项议案。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职责,
就相关议案进行充分沟通并审议了相关议案,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恪守职责,严格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相关制度的要求。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请董事
会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无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
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定期进行积
极沟通,致力于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并与会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计师事务所就审计方面的相关问题进行有效、深入的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
果的客观、公正。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天,重点关注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应收
账款的变化及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等情
况。通过电话、现场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
工作人员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及时勤勉地向本人汇报公司生
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保证了公司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本人的
独立工作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
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正。
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
行有效监督,对每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审 慎
地行使了表决权;为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
况,查阅有关资料,并与大家进行了讨论。
及时了解中小投资者诉求与关注,积极建立与中小投资者良好的沟通交流关系。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日常
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议。2025 年,公司与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合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交易程序合法,关联交易及因关联交易产生的关联方资金往来没有损害公司和股
东的利益。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截至目前,公司及股东
均严格履行了各项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亦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
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并未发生收购与被收购事项。
  (四)定期报告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
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了公司经营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
留意见审计报告,对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对此,本人高度重视,积极督促公司管理层对相关事项进行深入自查与
整改,优化相关流程与制度建设,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后
续本人将持续关注整改进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按时为公司
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的工作
要求。公司变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
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负责人等相关议案,聘任鞠彩萍女士为财务总监(首
席财务官)。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
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成员,对所聘任的非独
立董事人员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本次聘任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
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
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成员,对所
聘任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人员进行了认真核查,本次聘任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议案》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成员,对所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认真
核查,本次聘任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六届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本
人作为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核,对公司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认真地核查,公司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相关激励
考核制度执行,方案合理,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无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对公司重大事项审慎地发表
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认为,公司对于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在重大决策方面充分
尊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判断。希望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未来一年能够保持过
往的规范运作,也希望公司稳健经营、以更为优异的经营成果回报公司全体股东。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谢涛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北信源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