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馨科技: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郝显荣已离任)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7: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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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郝显荣)
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
  作为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
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本人为 2024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换届选举产
生的新任独立董事,曾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
员,因个人原因于 2025 年 07 月 12 日离任,现将本人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郝显荣女士: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注
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石化集团南化公司化工机械厂主办会计、江苏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副主任、授薪合伙人、南京市市政设计
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经理、淮安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淮安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
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本公司独立
董事。
  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的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
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上
述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
赞成票,没有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遵守
《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行使职权,在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期间,主持了 3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等相关事
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意见。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在本人任职期间,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状况、审计
工作情况进行积极沟通。本人与上述各方就审计工作安排、重点审计工作、内部
审计工作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并就年度报告
审计的工作安排、重点审计工作、内部审计工作等事项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
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
核公司各类决议事项、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并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查阅
互动易等方式了解投资者关注的事项,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
  在本人任职期间,通过现场考察、出席会议、与管理层交流、审阅书面报告
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密切联
系,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规范运作等方面进行考察和了解,认真听取公
司管理层的详细汇报,切实掌握公司实际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对公司现存不足
之处,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专业意见及建议。
  (八)公司配合本人工作的情况
  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积极主动给予有效的配合,全面及时提供各
会议所需相关资料,详细介绍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必要
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根据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
作用,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任职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本人任职期内,公司严格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重要事项。
  (二)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三)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或
其他第三方无息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
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易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在审议前事先
审核了相关材料,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必要性、客观性、公允性、是否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作出判断,认为相关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所需,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有损害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行为和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四)会计政策变更
  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
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津贴标准
  本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进行了审议,公司董事津贴标准符合
国内上市公司董事整体津贴水平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专业知识,独立、客观、
公正地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
表示感谢!
                           独立董事:郝显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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