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聂秀峰)
董事,严格按照《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则以及《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基
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
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聂秀峰,1960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历,高级
会计师。历任首钢集团有限公司计财部会计处、资金处主任科员;首钢集团有限
公司计财部财务管理处副处长、资金处副处长、处长;通化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总
会计师;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首钢金融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北京首钢基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业领域为企业管理、金融管理。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
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独立履行职
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中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
对本人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情况,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具备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次数、方式及投票情况
现场方式(含视频连线)出席会议 10 次,以书面传签方式出席会议 6 次,会议
共审议听取各类议案报告 122 项,内容涉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绩效任务书、定期报告、全面风险管理、内控评价等多个方面。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
出席会议,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也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的情况;会前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对董事会审议事项
均投赞成票。
(二)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本人均以现场方式(含视频连线)出席会议。
(三)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 ESG 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
控制与关联交易管理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 5 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
任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以及审计委员会委员。
过 9 项议案,对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行领导薪酬分配方案、年
度绩效任务书等议案进行审议,各议案均投赞成票,本人切实履行提名与薪酬委
员会委员的职责和义务。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会议 5 次,审议通过 11 项议案,听取
年度管理建议书等多方面内容。针对各议案本人均投赞成票。
本人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1 次,审议通过 16 项议案,对关联交易专
项报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以及重大关联交易等议案进行审议,对各项议案
均投赞成票,确保公司决策的公正性和合规性,为保护股东权益、规范公司运作
发挥重要作用。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
东征集股东权利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审议公司 2025 年董事会和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利润分配、风险控制、内控评价等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五)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除按规定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外,
还持续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在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日:
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以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与经营管理层及相关部门沟通交流关
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薪酬分配、财务会计报告、内外部审计等事项。
读公司报送的经营信息、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报告和工作计划等资料,了解公司日
常经营状态和内部控制、规范运作情况;关注监管部门对公司的评价、监管意见
等情况,持续跟踪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计委员会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报告以及审计报告,与审计部和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沟通,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中小股东、股东董事意见;通过参加 2024 年年度业绩说明会,回答投资者、中
小股东关注问题,主动关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
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董事合规履职培训”专题课程培训等培训活动;通过审
阅定期发送的银行业监管新规、资本市场情况报告以及宏观经济金融分析报告,
学习最新监管政策,获取资本市场资讯;定期研读监管部门印发的厦门资本市场
动态文件,深入把握区域监管导向与资本市场运行态势。
金融、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先进经验进行深入交流,为公司深化两岸金融特色优势、
优化对台服务体系提供有益借鉴;2025 年 5 月,赴厦门地区杏林支行调研,听
取支行在客群维护、渠道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建议总行复制推广优秀模式,加强
资源配置与政策支持,完善基层人才晋升与激励机制;2025 年 6 月,赴河南参
加企业客户项目调研,实地考察企业客户产业布局与项目运营进展,深入了解银
企合作现状、企业实际需求及公司金融服务落地成效;2025 年 8 月,赴泉州分
行及子公司海西金租开展调研,深入了解分行在服务区域实体经济、深耕企业客
群方面的经营策略与业务成效,同时重点关注海西金租作为重要战略支点的发展
情况,并就业务结构优化、合规管理及风险管控等提出意见建议,期间还走访调
研企业客户,实地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技术研发及金融需求特点,与分支行负责
人就提升对当地优质企业的综合服务水平、加强贷后精细化管理等进行深入探
讨;2025 年 11 月,参加省外分行重庆分行调研,实地考察分行经营管理现状、
业务发展特点及当地市场竞争态势,围绕异地分行如何在总行新战略框架下实现
稳健发展、提升差异化竞争能力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室协助本人履职,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
信息畅通,确保本人履职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资料;
向本人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等情况;
引致的风险;
并在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所列公司与其主要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
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违反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等情形。涉及披露
事项的,公司均及时披露。本人对下述相关事项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和决策: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重大关联交易议案均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披露。本人对相关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规性以及内部审批
程序履行情况发表书面意见。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 2024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等议案。相关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聘任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通,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
有的执业资质,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方面能
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同意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任副行长的议案,本人对相关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任务书以及 2024 年度行领导薪酬分配方案,本人对上述事项均发表同意的独立
意见。
(六)其他情况
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
责人,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
正;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
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情况。
此外,本人在会议及闭会期间就战略规划、业务发展、风险控制等方面提出
相应的意见和建议,例如建议就战略分析与战略选择进行充分讨论,重点深化政
策业务布局,推进团队能力提升,加强异地分行能力建设,持续积累差异化竞争
优势,推动银行实现高质量发展;针对零售业务面临的不良贷款率上升、关注类
贷款占比上升等多重压力,建议对零售条线整体的经营思路进行优化完善,推动
业务策略优化与风险管控升级等,本人的建议意见全部得到公司采纳或回应。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勤勉、履职尽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
业咨询作用,充分发挥在风险控制、财务会计、内部审计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
与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进行良好有效的沟通交流,推动公司稳健经营,切实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2026 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责
的精神,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独立客观
审慎发表意见和建议,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有效性,促进公司实现稳健发展,有效
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聂秀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