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尽职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
其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会议审议的各个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
的意见,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现将 2025 年度独立
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乔晓林:1960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1976 年 2 月至 1979 年 10 月,在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石坝河公社王家河大
队担任会计;1979 年 11 月至 1980 年 7 月,为甘肃省军区独立师战士;1980 年
学院弹丸引信专业本科学习);1990 年 8 月至 1993 年 7 月,在总后军械部担任
助理员;1993 年 8 月至 1998 年 3 月,在总参装备部担任参谋;1998 年 4 月至
月,在海军工程学院财务管理专业本科学习;1999 年 9 月至 2002 年 7 月,在海
军工程学院管理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习);2012 年 4 月至 2015 年 9 月,在总装《装
备》杂志社担任社长;2015 年 10 月至今在全国工商联科技装备业商会担任秘书
长;2018 年 12 月至 2022 年 4 月,在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
立董事(300516.SZ)。
任期内,乔晓林先生担任 3 家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0 月至今,在朝阳微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2020 年 12 月至今,在北京新雷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300593.SZ);2021 年 6 月至 2025 年 6 月,在本公
司担任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任职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
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
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及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
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任职期内,本人依法依规、独立审慎行使职权,认真审议董事会提出的全部
议案,全面查阅相关资料并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结合自身专业做出独立、客
观、公正的判断,对于公司内部控制、高效治理等领域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提出
可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积极作用。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任职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并认真审阅了公
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本人专业知识和
工作经验优势,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
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 股东
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
大会情况
是否连
独立董 本年度应 以通讯 委托
亲自出 现场出 续两次
事姓名 参加董事 方式参 出 席 缺席会 出席 股东
席会议 席会议 未亲自
会会议次 加会议 会 议 议次数 大会次数
次数 次数 参加会
数 次数 次数
议
乔晓林 1 1 1 0 0 0 否 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战略
委员会委员,对任职期内董事、高管薪酬等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任期内,
公司共召开 2 次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类别 报告期内召开次数 应参加会议次数 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2 2 2 0
本人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的工作制度履行职责,并充分利用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积极参
与审议以上决议,为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程序
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大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紧密联系,通过审议相关报告,并开展审计前、
审计中、审计后的与审计机构的专项沟通会,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
性。
(五)现场工作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密切关注公司发展,出
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审阅材料,通过电话和邮箱与各方沟通,对
公司研发情况进行了解,加强对公司产品性能、行业情况的了解;全面掌握公司
经营发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同时,公司对我们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配合,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办公条件。
具体现场工作情况如下:
序号 日期 事项
与公司经营层沟通交流,对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面建言献策。
(六)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本人工作,提供必要的资
料和信息,并对本人有关事项的询问及时进行解答,使本人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生
产经营及重大事项,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让本人更好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
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
三、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交易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公司
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所需,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公司主营业务
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项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
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
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报告》《2024 年度内控自评报告》,其中披露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所的事项。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人员的情况。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不领取董事薪酬;公司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实际
业务经营情况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为每年税前 6 万元人民币;高级管理人员根据
行业薪酬基准、企业经营实绩、岗位价值贡献、战略发展需求等多元维度,建立
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管控机制。同时,方案制定流程严格遵循公司章程及薪酬
管理制度要求,未发现与既定规范存在冲突,其决策程序与实施标准均符合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
四、发表意见情况和总体评价
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负责的态度,积
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审议公司的各项议案,从行业、管理、
战略发展等专业角度为公司提出建议,与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
效的沟通,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治理与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执行情况,督促
公司规范运作,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本人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
会相关职务。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
的积极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乔晓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