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久物流: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轮值制度(2026年4月)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7: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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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轮值制度
                (2026 年 4 月)
     第一条 为了充分调动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担当意识、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全面提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整体组
织能力、综合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换位思考、沟通协
同与协调能力,促进公司高质量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北京长久
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
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以下简称“《总经理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职位采用轮值制度,轮值总经理人选来自于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
     第三条 轮值总经理的职责
                《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定行使总经理相应
职权,履行总经理相应职责,承担《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
务。
理。
  第四条 轮值总经理任期半年,连选可以连任。
  如轮值期间轮值总经理因故不能继续履行职责或无法完成公司绩效目标和
管理要求的,公司董事会可以提前终止该轮值总经理职务。
     第五条 轮值总经理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聘任、工作评价事项参照公
司《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执行。
     第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现行和/或日后颁布、修订的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订的《公司章程》相冲突,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第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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