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目星: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尧)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7:2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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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
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
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徐尧,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士,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硕士,厦门大学财务学博士,深圳
证券交易所博士后研究员,曾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从事研究和监管工作,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战略研究总监,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现
任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
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
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确保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董事姓名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亲自参加会议   会的次数
   徐尧        9         9   0   0        否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人出席或缺席的情况,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参加独立董
   董事姓名                                     事专门会议
             出席董事会            出席董事会
                                              情况
            审计委员会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次数
       徐尧        9             4              3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法权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听取内
部审计部门关于季度、半年度及年度审计工作的汇报,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议案;与外部审计团队就年报审计计划、
关键审计事项、预审情况等进行了充分沟通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及审计结果的公允
性。通过对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监督,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五)现场考察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管理
状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等重大事项,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
的影响,为促进公司合规运作管理水平建言献策。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
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征求意见,听取建议,对本人提出的问题能够
做到及时落实,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广泛
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行使独立董事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
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参股基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参股基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标的公司是基于
参股基金对标的公司投资价值的充分评估和认可,同时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业务需要,能够有
效提升公司在新能源电池行业领域的发展和布局能力。专业投资机构参与共同投资有利于更精
准地识别投资风险,实现投资风险的有效分散。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星能懋业提供财务资
助,系为支持其日常经营及业务进一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及发展目标。本次财务资
助事项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影响。
于调整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本次调整向控股子公司星能懋业
提供财务资助的额度,主要为满足控股子公司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风险可控,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以严格遵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
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
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勤勉尽责,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
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聘用、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
求,选举和聘任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
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关于公司<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议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参照地区、行业的发展水
平,并根据公司实际运营状况制定,薪酬标准合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
薪酬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名激励对象所归属的 115.4444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正式上市流通。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
  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 年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与
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公
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神,依法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好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
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徐尧
                                日期: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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