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瑞诚”)对广东泉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泉为科技”)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
了审计,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
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有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对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事项内容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
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调查尚
未有结论。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 4、5、20 所述,2025 年 8 月至 10 月,泉为科技公司子
公司山东泉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为电力公司”)向发包方普定县
联鑫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定联鑫能源公司”)支付保证金 4,500.00
万元;2025 年 9 月至 12 月,普定联鑫能源公司向泉为电力公司预付设备款、建
设用地费等总计 71,830,568.35 元。2025 年 9 月 13 日,泉为电力公司向发包方
普定联鑫能源公司母公司安顺现代联鑫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启动资金
头方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已向普定联鑫能源公司提议协商
解除 EPC 总承包合同,安顺光伏电站项目能否顺利实施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我们对泉为电力公司预付普定联鑫能源公司保证金 4,500.00 万元,及预付
安 顺 联 鑫 能 源 公 司 启 动 资 金 4,000.00 万 元 , 以 及 预 收 普 定 联 鑫 能 源 公 司
伏电站项目招投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仍对上述预付款项、预收款项的商业合理性
及可回收性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泉为科技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
亏损 22,229.59 万元,2022 年至 2025 年连续四年扣非净利润为负。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泉为科技公司(含子公司)由于诉讼事项导致公司多个账户被冻
结;多处房产、厂房及土地等资产被查封,其中:被查封、冻结货币资金金额
分生产线停工停产,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货币
资金余额 590.65 万元,其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09 万元,公司持有可随
时用于支付的货币资金短缺。且部分生产线停工停产,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和财
务风险。
人民法院申请对泉为科技公司进行重整,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泉为科技公司尚未
收到法院受理泉为科技公司重整及预重整的受理文书,泉为科技公司能否进入重
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上述事项或情形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泉为科技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疑虑
的重大不确定性。泉为科技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
能力产生重大疑惑的主要事项和部分应对措施,但化解债务和复工复产的进度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泉为科技公司管理层未能充分披露消除上述持续经营能力重大
不确定性的切实措施。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中瑞诚依据相关情况,严格按照谨慎性的原则,为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财务状况,充分揭示了公
司面临的风险。公司董事会予以理解和认可。
董事会高度重视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将采取
切实可行的措施,努力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消除该事项及影响的具体措施
部控制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持续加强内
部控制建设,优化内部控制流程,消除隐患,控制风险,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部向公司管理层汇报业务经营情况及风险事项的管控要求,确保管理层能够及时、
全面掌握经营动态与潜在风险,保障公司稳健运营。
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特此说明。
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