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轮智能: 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7: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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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
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
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IAPA 执业会计师
国际联盟成员所,前身为青岛市税务局于 1994 年组建的振青会计师
事务所,1999 年底脱钩改制为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7 年
整合尤尼泰税务集团会计资源,更名为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2020 年经财政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审核批准,转制为
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并进入证监会首批 46 家从事证券服
务业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注册会计师二百
多名,税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高级会计师、高级工程师等中、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占员工总数 95%以
上。2025 年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承担 15 家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和 41 家挂牌公司审计业务,客户主要集中在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行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尤尼泰振青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同意续聘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认为尤尼泰振青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遵
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职,按照约定认真完成对公
司年度审计工作,建议公司继续聘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程序符合国家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
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尤尼泰在 2025 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严格遵守《中国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
业准则。在执行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
了必要的沟通,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
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尤尼泰振青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
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
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
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在审计进场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
注册会计师进行审前交流,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
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年报审计期
间,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对 2025 年度审计
重要事项进行沟通,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6 年 4 月 28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进行
了 2025 年度审计情况总结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结论等进行沟通。
审计委员会一致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业经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的 2025 年度财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核;也一致认为尤尼泰振青
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职,按照约定认真完成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
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作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四)2026 年 4 月 28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
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尤尼泰振青在 2025 年度在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关联交易、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
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
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
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
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
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尤尼泰振青
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
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
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
时。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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