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环科技: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7: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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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31        证券简称:星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1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预先
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再由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即从募
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置换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该部分等
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23 号),本公司由联席
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
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
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210,600 股,发行价为每股
人民币 47.34 元,共计募集资金 1,430,169,804.00 元,坐扣保荐及承销费用
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3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与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上市相关的手续费及其他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
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537 号)。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
    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储存
    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02)的相关内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募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大数据与云基础平台建
         设项目
     分布式关系型数据库建
         设项目
     数据开发与智能分析工
      具软件研发项目
          合计      196,053.38    196,053.38    134,783.29
      三、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
    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
    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存在以自筹资金先行支
    付募投项目的部分款项,后续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资金至公司自筹资金
    账户进行置换的实际需求,主要是支付人员薪酬(含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
    金等费用)、研发材料耗用、自制设备、境外购置原材料及设备等相关业务,若
    采用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可操作性较差。同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
    财务成本,公司可能会根据实际需要以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先行支付募投项
目的相关款项。
    为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公司自募集资金到位后至
述相关支出,定期(每季度)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款项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
或一般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累计置换
相关事项已在本次董事会补充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
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有效保障募
投项目有序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

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置换明细表,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项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账户。
户转入自筹资金账户的时间、金额等信息,并定期汇总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
人。
询等方式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置换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
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是基于
业务实际情况的操作处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有利于确保募投项
目顺利推进,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六、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
预先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置换划
转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
目使用资金。该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该事项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募投
项目实施过程中预先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再由募集资金
专户等额置换划转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正常推进,
相关以自筹资金支付的业务属于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情况,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
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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