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和要求,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或“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的履职情
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
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
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
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
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
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 家(按附表填写)。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立信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
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
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
沟通。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状况,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等规定,在公司 2025 年年度的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
正的执业准则,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
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
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