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重: 公告2026-017(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与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并构成关联交易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7:17:5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1106   证券简称:中国一重   公告编号:2026-017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与一重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并构成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为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一重或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一重集团)控股的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本次交易需要提交
股东会审议。
   ●中国一重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中国一
重充分利用财务公司的金融专业优势和金融资源优势,能够
拓宽中国一重的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
金使用成本和融资风险,属于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往来,有
利于公司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
使用成本,经 2024 年年度股东会批准,公司与财务公司签
订了为期两年的《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提供存款服
务、综合授信服务、结算服务、其他金融服务。目前,该协
议即将到期,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两年《金融服务协议》。
由于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一重集团控股子公司,故本次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越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9MA1CDH453H
   金融许可证编码:L0280H223010001
   住所: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城创新创业
广场 20 楼(秀月街 178 号)A307-53 室。
   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
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
成员单位委托贷款、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
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国
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成立日期:2020 年 12 月 23 日
   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关系
   由于财务公司为中国一重控股股东一重集团的控股子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财务公司为中国一重关联方。
   (三)一重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财务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 776,072.77
万元,所有者权益 105,714.05 万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本外
币合计 667,482.09 万元。2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7,258.26
万元,利润总额 88.40 万元,净利润 563.48 万元。
   三、《金融服务协议》的定价原则及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
的原则进行金融业务合作,交易价格符合市场公允价格,并
且符合相关法律和监管机构规定。
下同)提供非排他的金融服务。
   (二)金融服务内容
   (1)中国一重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参照不低于中国
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厘定,且不低于国内合
作金融机构向中国一重提供的同期同档次存款所定的利率,
同时,不低于财务公司向其他成员单位提供的同期同档次存
款所定的利率,以较高者为准。
   (2)资金存放类预计交易额:每日余额不超过本外币
  (1)财务公司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
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原则和信贷
政策,全力支持中国一重业务发展中对人民币资金的需求。
  (2)财务公司向中国一重提供的贷款利率由双方按照
中国人民银行现行颁布之利率及现行市况协商厘定,且贷款
利率不高于国内其他合作金融机构向中国一重提供的同期
同档次贷款之利率。
  (3)在《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向中国
一重提供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本外币 80 亿元。用途包括但
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函、保理等业务。
  (1)财务公司根据中国一重指令协助中国一重实现交
易款项的收付,以及与结算相关的其他辅助业务。
  (2)财务公司为中国一重提供上述结算服务,结算费
用由双方约定,并不高于国内其他合作金融机构向中国一重
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
  (1)财务公司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黑龙江监管局
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中国一重提供的财务和融资顾问等其
他金融服务。
  (2)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承诺收费标准不高于国
内其他合作金融机构向中国一重提供同等业务的费用水平。
  (三)责任与义务
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中国一重支付需求;严格按照国家
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监测指标规范运作,
资产负债比例、流动性比例等主要监管指标符合国家金融监
督管理总局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有义务保证中国一重在财务公司资金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如
财务公司因各种原因不能支付中国一重的存款,中国一重有
权从财务公司已经提供给中国一重的贷款中抵扣同等数额
的款项,同时,中国一重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如因财务公
司过错导致中国一重的存款、结算资金等出现损失,财务公
司应全额赔偿中国一重的损失,且中国一重有权利单方终止
本协议,若财务公司无法全额偿还中国一重的损失金额,则
其差额部分中国一重有权从财务公司已经提供给中国一重
的贷款中抵扣。如有不足,应另行赔偿。
  (四)协议生效
  本协议在满足以下条件时生效,以下事项完成日较晚的
日期为协议生效日:
中国一重须按其《公司章程》和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的规定,按法定程序获得董事会、股东会等有权机构
的批准。
公章。
  (五)附则
  本协议有效期自生效日起两年,有效期满后需视中国一
重的审批情况决定本协议的终止或延续。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中国一重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中国一重
充分利用财务公司的金融专业优势和金融资源优势,能够拓
宽中国一重的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
使用成本和融资风险,属于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
于公司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与一重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并构成关联交易的议
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同意,关联董
事张文平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经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通过。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
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国一重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