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药业: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7: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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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6-24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
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额度范围内可滚动购买。
司在实施前仍会经过严格地评估,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
介入,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较大,理财项目投资不排除因市场风险、
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而影响预期收益的可能性。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提高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利
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
子公司总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 7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授权
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2025 年 6 月 24 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
次临时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总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 7.5 亿元
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目前该授权将在近期到期,现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事项重新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批准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提
请股东会审议并授权管理层负责实施具体相关事宜。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资
金需求的前提下,合理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
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及子公司总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 7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委托理财的额度不
超过 7 亿元(含),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授权公
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
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
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
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等。
  委托理财的资金主要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
险可控的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理财产品。
  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
  二、本次委托理财事项的审议程序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尚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存在的风险
  尽管投资理财的产品均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公司在实施前仍会经过严格
地评估,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金融市场受宏观
经济环境影响较大,理财项目投资不排除因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
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而影响预期收益的可能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
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公司委托理财的原则、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内部
日常管理和报告程序、监督和风险防控、信息披露义务等方面作了相应规定。同
时公司将关注市场,加强投资前对市场及产品的分析,严格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
度规定,严控风险。
投资期间的管控及投资后的账务处理等工作,并监督委托理财活动的执行进展,
落实各项风险控制措施。如发现委托理财出现异常情况,公司将及时采取有效措
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现金流量充沛。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
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
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在年度报告中的会计核算方式以
公司审计机构意见为准。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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