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华通: 关于公司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7: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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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6-026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子公司
                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下属
子公司 Actoz Soft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简称“Actoz HK”)与 Neuron Venture
Opportunity Fund GP II, LLC(以下简称“普通合伙人”)于近日签署了基金认购
协议。公司子公司 Actoz HK 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200 万美元,
参与认购 Neuron Venture Opportunity Fund II, L.P.(以下简称“合伙企业”)的
基金份额。合伙企业实际总规模预计不超过 5,000 万美元,普通合伙人及其关联
方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不低于基金总认缴规模的 1%。若合伙企业的最终募集规模
为 5,000 万美元,且 Actoz HK 以自有资金出资 200 万美元,则本次投资占合伙
企业出资总额的 4.00 %。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本次参与设立基金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该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长审批通过,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
准。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
   公司名称:Neuron Venture Opportunity Fund GP II, LLC
   注册号:3397067
   注册地:美国特拉华州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24 年 4 月 5 日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实际控制人
  主要投资领域:新兴技术及相关泛科技领域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说明:Neuron Venture Opportunity Fund GP II, LLC 与本
公司及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或利益安排,亦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二)其他有限合伙人
  据公司所知,合伙企业目前的合伙人均为境外企业及境外个人,未有公开渠
道可查询到相关境外主体具体信息。截至披露日,公司未知悉其他有限合伙人与
公司有关联关系,合伙企业尚处于募集状态,若未来有其他参与的投资人与公司
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披露义务。
  三、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及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资 200 万美元。
将存续期延长最多一年,最多延长两次;后续需经过持有份额比例超过 50%的有
限合伙人批准,基金存续期可再行延长。
企业的投资委员会作出。普通合伙人有权就合伙企业的对外投资以及合伙企业日
常运营相关事务,代表合伙企业与各相关方达成一致并签署协议。对于合伙协议
的重大变更或实质性变更,应当经过普通合伙人和持有全体有限合伙权益 50%
以上的有限合伙人书面同意,方能通过。
议中约定享有的相关权利,履行相应的责任及义务。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进行分配,先由有限合伙人分配及取得其投资成本和约定的
优先回报,若还有增值部分则由普通合伙人及有限合伙人按照约定的比例进行再
分配。
核算方式以公司审计机构审计确认意见为准。
决权。
  四、投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一)本次对外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Neuron Venture Opportunity Fund II, L.P.将重点关注以科技为主线的孵化投
资方向,聚焦相关行业中优质企业的孵化及股权投资。公司将通过本次投资协同
主业发展,达到公司在前沿科技领域的战略布局,并实现资本增值。通过本次投
资,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依托专业团队优势、项目资源优势,寻找具
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项目,可以有效降低公司的投资风险,有助于公司获取较好的
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对外投资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
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存在风险
协商、推进和落实,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
短期内不能为公司贡献利润的风险。
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影响,可能面临投资后无法实现预期收益、不能
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甚至可能存在投资失败及基金亏损的风险,本基金无保本
及最低收益承诺。
  公司将根据投资进展情况,认真及时履行相关审议及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
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其他说明
基金份额认购、未在拟投基金中任职。合伙企业的上述合伙人均未以直接或间接
形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未来如出现构成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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