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华通: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7: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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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现将浙江世纪华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及审
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
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
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
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4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大信的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
总数 3,914 人,其中合伙人 182 人,注册会计师 1,053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后该议案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经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大信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
程中,大信根据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服务需求,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准则》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全面系统、科学合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
作计划与安排,明确了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关键审计事项等,财务审计工作重
点围绕核实各项资产、各类资产减值、收入确认、成本核算、关联方及其交易等
事项开展;内控审计工作重点围绕关联交易内控流程、采购管理、内审监督、全
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等事项开展。审计期间,大信与公司审计委员会及管理层保
持良好紧密的沟通,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执行。经审计,大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
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
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8 月 29 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大信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认为
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
资格,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和客观性,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审计需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
任大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1 月 6 日,公司管理层及会计师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大信
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
事项进行了沟通汇报,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对沟通事项予
以确认。
  (三)2026 年 3 月 13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听取了管理
层关于 2025 年度审计进度、初步审计结果、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前后报表主要
调整事项、科目波动、函证程序及情况、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等的汇报,并对审
计情况提出相关建议。
  (四)2026 年 4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会议,与负责公
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了沟通会议,听取了审计计划的具体执行情况、审
计关注的重大问题及应对措施以及拟出具的审计意见等问题的汇报。
  (五)2026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计提资产减值等议案并同意提
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委员会的
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
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
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审计委
员会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
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相
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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