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激励和约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
地工作,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
贡献等因素,制定 2026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根据 2025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结合地区、行业薪酬水平,2026 年拟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如下:
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额度占比
不低于全年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
事不领取薪酬。
基本薪酬结合区域经济、收入等差异情况、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
情况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与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情况及经营业绩挂钩,按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
度进行考评后决定,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30 万元/年(税前)。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额度占
比不低于全年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基本薪酬结合区域经济、收入等差异情况、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
情况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与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情况及经营业绩挂钩,按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
度进行考评后决定,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
四、其他规定
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之日起生效;
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等税费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发放的薪酬中统一代
扣代缴;
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
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
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规定执行。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