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田股份: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7: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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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31日(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
立)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
区1-1-2205-1
    首席合伙人:邓超
    截至2025年末,立信中联合伙人52名、注册会计师281名,其中: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46名。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810.81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5,546.9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596.51万元。
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7家。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
信”),截至 2024 年度已连续为公司提供 13 年审计服务,在此期间立信坚持独立
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2024 年度,立信为公
司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为公司内部控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
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立信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
聘的情况。
  立信向公司提交辞任函,辞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为更好地保证审计
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
况,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聘任立信中联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
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
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
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和其他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2025 年 12 月 22 日,该议案经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同意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立信中联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中联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
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
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有
效地提高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12 月 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中联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及执业
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
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5 年 12 月 22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25 年度审计计划沟
通会议上认真听取、审阅了该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就审计的总体策略
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三)2026 年 1 月 30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25 年度审计进度沟
通会议中认真听取了立信中联关于审计工作进度的汇报,并就 2025 年度年报编
制和审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四)2026 年 3 月 20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暨独立董事内部沟通会议中听取了立信中联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进展的初步汇报,并就年报审计进展事项进行提问和交流。
  (五)2026 年 4 月 16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会议,
听取了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
工作开展情况及初步审计结论的汇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向与会签字会计师
就年报审计中的相关事项进行质询。
  (六)2026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中联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进行了核查和
评估,认为该所在对公司审计期间勤勉尽职,遵循执业准则,独立、客观、公正
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
                             《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和监督职能,对会计师事务所相
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
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
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中联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完成了公司
                 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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