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
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相关要求,公司对信永中和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
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成立于 2012 年 3 月 2 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
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首席合伙人为谭
小青先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 257 人,
注册会计师 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
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信永中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40.54 亿
元,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83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
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
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
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
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
准,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三、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
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审计人员的独立
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
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审计意见等与公司进行了必要的
沟通。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公司认为信永中和在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
勤勉务实,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出具的审计
报告客观、公正,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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