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宜新材: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7: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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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
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现就 2025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焦龙先生根据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安排申请辞去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召开 2025 年第
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刘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并于同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补选职工董事刘洋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委员。
    目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吴武清先生、吴甦先生、任淑
彬先生及董事吴佩芳女士、职工董事刘洋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
业资格的独立董事吴武清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的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7 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序
    召开日期           届次                  会议内容
号
     月 31 日    委员会           情况汇报的议案》
     月 21 日    委员会
                             案》 ;
                              案》 ;
                              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告的议案》。
     月 28 日     委员会
     月 28 日     委员会           案》
     月1日        委员会
     月5日        委员会
     月 30 日     委员会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估。中审众环具有从事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参与年审的人员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
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
公司的审计工作。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了沟通和指导。审计委员会
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
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相关工作。此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还认真审
查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及管理建议等提出了指导
性意见,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以及 2025 年半年
度、季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
等相关规定,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导致非标
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充分尊重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业审计意
见,高度重视非标意见所涉事项对公司产生的不利影响,并积极督促公司董事会
和管理层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快整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编制的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
阅,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
内部控制运行有效。
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否定意见所涉及事项与
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等进行了专门的沟通和了解。审计委员会充分尊重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的专业审计意见,同时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采取切实措施,
努力消除相关风险因素,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充
分履行监督职能,积极组织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中审众环进
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及时关注审计工作进展,提
高审计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
审查、监督与指导作用,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责,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
策、规范运作提供了保障。
加强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积极学习并掌握最新
法规动态,监督并推动公司依据最新监管要求,优化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凭借
专业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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