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要求以及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
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
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
下:
(一)2025 年 1 月 21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十一届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听取了《2024
年度内审工作总结及 2025 年工作计划》《2024 年财务情况汇报》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重点审计事项汇报》。
(二)2025 年 4 月 21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十一届十四次会议,
听取了《年审会计师汇报审计进展以及关键审计事项》《内审部门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关于聘请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董事
- 1 -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
(三)2025 年 6 月 30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十二届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首席财务官的议案》。
(四)2025 年 8 月 26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十二届二次会议,
听取了《公司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估值管理办法》;审议通过了《公司
。
(五)2025 年 10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十二届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听取了《审计部 2025 年
前三季度工作报告》《审计部 2025 年前三季度专项检查报告》。
(六)2025 年 12 月 29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十二届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首席财务官辞职暨总经理代行首席财务官职责的
议案》。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度审计工作安排与会计师进行了必要充分的事先沟通,就总体审计
服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重点关注领域、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
重点讨论,督促审计机构按时保质交付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对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的《2024 年度审计报告》无异议。
(二)审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自 2019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十一届十四次审计委员会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
- 2 -
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
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核及检查公司财务报告
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
确、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年度经营情况,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
误导致的重大错报,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等,同意将上述报告
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
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体系,并在 2025 年对内控制度做了
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股东会、
董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我
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内部
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
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资料,我们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总体评价和工作展望
督作用,为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发挥
- 3 -
了积极作用。
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
继续发挥专业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
健经营和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