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 2026-027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
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
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该
解释规定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
其余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执行。
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的规定与要求,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第 19 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
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