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黄德林、黄峰、李文中、
孙正运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黄德林、黄峰、李文中、孙正运
签署的个人独立性自查文件真实、准确,上述人员未在公司
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
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上述
四位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