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要求,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
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张志勇先生、刘洪渭先生、孙国茂先生的
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三位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
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
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则对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相关要求。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