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华泰: 瑞华泰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7: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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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23      证券简称:瑞华泰         公告编号:2026-021
转债代码:118018      转债简称:瑞科转债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以下简称“大信所”)成立于 1985 年,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号 22 层 2206。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3,914
人,其中合伙人 182 人,注册会计师 1,053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中,审计业务收入 13.7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05 亿元。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
审计客户 221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95.44 亿元,收费总额 2.82 亿元。主
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
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具有公司
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大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
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
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0 次、行政监管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8 次。6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5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4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连伟
信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
过 5 家,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娇娜
信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 5
家,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拟安排汤艳群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汤艳群,2000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
师执业资格,2010 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最近十年从事质量复核业务,近三年
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
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5 万元(含税)。2026 年度审计费用将由股东会授权
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当年度审计业务量及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大信所的专业胜
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大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
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该所担任本公司 2025 年的财务和内控审计,在工作中该事务所遵循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认真、尽职地履行了
审计职责。大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
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同意继续聘请大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聘期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所为 2026 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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