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6-38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期回购计划已回购但尚未使用的 18,949,000 股已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全部注销完毕,公司总股本将由 2,060,169,156 股变更为 2,041,220,156 股,
因此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 2,060,169,156 元变更为 2,041,220,156 元;同时为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
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本次修改前的内容 本次修改后的内容
全部为普通股。 全部为普通股。
等其他专门委员会,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 薪酬与考核等其他专门委员会,依照本章程和
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 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
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由董事会负责 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由
制定。 董事会负责制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
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但是国 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但是国
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对专门委员会的召集人另有 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对专门委员会的召集人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规定的,从其规定。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