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龙元建
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截止目前公司在任独立
董事何万篷先生、王文烈先生、谢雅芳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
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上述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均未在
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
在影响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综上,公司上述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