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 2012 年 8 月完成本
土化转制,由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
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4 年末,拥有合伙人
截至 2024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 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
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 500 人。
(二)聘任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请安永华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做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和内控审计项目。
《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已于 2025 年 9
月经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发布《中银国际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
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伙)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
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
行沟通。
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
议。
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
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
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
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
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合伙) 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
作的初步预审情况,结合主要财务信息、板块业务分析、风险识别评
估和应对,制定总体审计方案,初步确定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委员会
成员听取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审计内
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的汇报,并对审计计划提
出建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审计
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
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
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的监督职责。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