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79 证券简称:美迪凯 公告编号:2026-019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上述事项中,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
(一)注册资本增加情况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
案》。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
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
核查意见》
。
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 1,874,500 份,
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限制
性股票预留授予 1,874,500 股,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成就的议案》。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为 3,506,280 份,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 339
名。根据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限为 2025 年 11 月 21 日至 2026 年 11 月
上述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及股票期权实际行权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股。
(二)注册资本减少情况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
对象资格,公司需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2,000 股、注销
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32,000 份,股票期权已注销完成。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8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含已离职和即将离职),
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需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共计减少 96,200 元,股份总数共计减少
数由 411,534,378 股减少至 411,438,178 股。
综上,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406,716,698 元变更为 411,438,178 元,股份总
数由 406,716,698 股变更 为 411,438,178 股。
上述事项涉及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鉴于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总数发生上述变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
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6,716,698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11,438,178
元。 元。
第三章 股份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股 406,716,698 股,无其他类别股。 股 411,438,178 股,无其他类别股。
除上述条款进行修订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
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
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员负
责办理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浙江省
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