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函
鉴于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胜利股份”)拟以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中油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油燃气(珠
海横琴)有限公司 100%股权、天达利通新能源(珠海)有限公司持有的天达胜
通新能源(珠海)有限公司 100%股权、中油中泰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南通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51%股权及青海中油甘河工业园区燃气有限公司 40%
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公司现就本次交易提供资料、
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如下声明与承诺:
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
息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本公司所提供信
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及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料或副本资料均真实、准确和完整,有关副本资料或者复印件与原始书面资料或
原件一致,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皆真实、有效,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取得合法
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
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
调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
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
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
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
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
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
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函》之
签署页)
中油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许铁良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函》之
签署页)
中油中泰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许铁良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函》之
签署页)
天达利通新能源(珠海)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刘华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