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上市公司”或“胜利股
份”)十一届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临时)通知于2026年4月26日以书面
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议案内容,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
基于独立客观的原则,经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中油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油投资”
)持有的中油燃气(珠海横琴)有限公司100%股权、
天达利通新能源(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达利通”
)持有的天达胜
通新能源(珠海)有限公司100%股权、中油中泰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油中泰”
)持有的南通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及青海中
油甘河工业园区燃气有限公司40%股权(中油投资、天达利通、中油中泰以
下合称“交易对方”,中油燃气(珠海横琴)有限公司、天达胜通新能源(珠
海)有限公司、南通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青海中油甘河工业园区燃气
有限公司以下合称“标的公司”
,相关股权以下合称“标的资产”)
,并向不
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以
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
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
(以下简称《第9号监管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
(以下简称《第8号自律监
管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
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本次交易符合上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的各项要求及条件。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经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方案内容逐项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公司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交易金额及对价支付方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股份锁定期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过渡期损益安排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每股面值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数量及募集配套资金总额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锁定期安排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公司就本次交易编制的《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9号监管指引》
《第8号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规定。草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已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需
要履行的法定程序,并充分披露了本次交易的相关风险,有效地保护了公
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中油投资
及其关联方控制的天达利通、中油中泰3家公司。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股票上市规则》
《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为实施本次交易,公司已于2025年11月10日与
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对本次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案、协议的生效、变更、补充和终止、
违约责任、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等相关事项进行明确约定。本次交易涉及
的审计、评估工作已完成,公司拟就本次交易相关事宜与交易对方签署《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对交易价格、发行股份数量
等事项予以确定。本议案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
上市的议案》
经测算及审慎核查,本次交易达到《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标准,构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前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许铁良先生,本次交易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变更。本次交易前三十六个月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
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
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
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将以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的
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
定,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在相关安排和先决条件得到满
足的情形下,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5)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重
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6)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
相关规定;
(7)本次交易前,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要求,建立了相应的法人治理结构。本次交易完成后,
公司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
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
人治理结构。
(1)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公司及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3)本次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
致公司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
争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2)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
产,在相关法律程序和先决条件得到满足的情形下,本次交易能在约定期
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3)本次交易所购买的资产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
(4)本次交易不涉及分期发行股份支付购买资产对价。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
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本次交易符合《第9号监管指引》第四条的规定,
具体情况如下:
气(珠海横琴)有限公司100%股权、天达利通持有的天达胜通新能源(珠
海)有限公司100%股权、中油中泰持有的南通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51%股
权及青海中油甘河工业园区燃气有限公司40%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
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审
批事项已在《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详细披露,并对本次交易可能无
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气(珠海横琴)有限公司100%股权、天达利通持有的天达胜通新能源(珠
海)有限公司100%股权、中油中泰持有的南通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51%股
权及青海中油甘河工业园区燃气有限公司40%股权,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合
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拟转让给公司的股权之上不存在抵押、质押、
查封、冻结等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也不存在交易对方出资不实或者影
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不会导致新增重
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并根据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确认,本次交易的
相关主体均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
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
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以及《第 8 号自律监
管指引》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议案》
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公司不存在《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
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如下情形:
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
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外;
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法行为。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
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公司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
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本次交易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就本
次交易向深交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
议案》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
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
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
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
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
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公司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未发生《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重大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不存在
需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况。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公司在与交易对方开始接洽本次交易事宜之初,公司就始终采取严格
的保密措施及制度,确保交易有关信息不外泄。公司在本次交易中所采取
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具体如下: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
文件的要求,遵循《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就本次交易采取
了充分必要的保护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
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
情人范围,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筹划
过程,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交易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进程备忘录,并及时报送深交所。
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
信息买卖公司股票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
整进行了确认,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
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严格地履行了本次交易在依法披露前的保
密义务。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
的议案》
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公司股价
在停牌前20个交易日期间内的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未构成股价异常波动
情形。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公司本次交易事项中所委托的评估机构浙江中
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
目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
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
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油燃气(珠海横琴)有
限公司模拟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6]第3-00340号)、《天达胜
通新能源(珠海)有限公司模拟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6]第
[2026]第3-00341号),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
(大信阅字
[2026]第3-00001号)。同时,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浙江中企
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标的公司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山
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中油燃气(珠海横琴)有
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浙中企华评报字(2026)
第0177号)、《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天达胜通
新能源(珠海)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浙中
企华评报字(2026)第0175号)、《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涉及的南通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
估报告》
(浙中企华评报字(2026)第0176号)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拟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青海中油甘河工业园区燃气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浙中企华评报字(2026)第0174号)。
公司拟将前述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
用于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并作为向监管部门提交的申报材料。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议
案》
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本次交易中的标的资产定价以符合《证券法》
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各方
协商确定,交易定价方式合理,交易价格公允。本次交易项下股份发行价
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确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
合理、程序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
形。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
要约的议案》
本次交易中,鉴于中油投资、天达利通新能源(珠海)有限公司、中
油中泰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承诺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公司向其发行
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将不进行转让,公司董事会拟提请
股东会同意中油投资、天达利通新能源(珠海)有限公司、中油中泰燃气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本次交易提高对公司的持股比例免于发出要约。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
案》
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存在因本次交易而导
致当期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况;为保护投资者利益、防范可能出现的即期
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对公司股东的回报能力,公司已制定了相关措施;
此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
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交易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聘请如下中
介机构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
以及备考审阅机构;
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
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
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除上述聘请行
为外,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的
行为。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
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交易相关工作,公司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士在
相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全部事宜,具体授权内容
包括:
调整、实施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或调整
标的资产范围、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交
易对方等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的其他事项;制定、调
整、实施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或调整发行起止日期、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等与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方案相
关的其他事宜;
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负责办理和执行本次交易的具体事宜;
切合同、协议等重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财务顾问协议、承销协议、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聘用其他中介机构协议等)
;
和文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
东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作出相应调整;
的协议和文件;
送本次交易的申报材料;回复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问询意见;
协议规定的各项义务,办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交割、移交变更、
新增股份发行等登记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止或终止的情形,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中止、终止相关的一切具体事
宜;
关股份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登记、锁定和在深交所上市等事宜;
调整本次交易募集资金的投向和各投向分配金额;
授权董事会及其依法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若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同意注册批复,则该有
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日。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士的期限,与股
东会授权董事会期限一致。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与交易对方等相关方签署<业绩承诺及补偿
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与中油中泰、天达利通、中油投资及中油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等
相关方签署《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就本次交易涉及的业绩承诺及补偿事
宜等事项予以确定。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无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
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前
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无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十一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
(临时)审议,同时提请关联董事对关联事项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签名附后。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