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合光能: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6:55:3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以
下简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天合光能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2025 年
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赵春光先
生、黄宏彬先生、非独立董事陈爱国先生,其中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赵春光先
生担任。
  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均具备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
验,均能够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工作职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
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成员在日常工作中均保持独立、客观和公正
的态度,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确保审
计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有效保障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维
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 7 次会议,会议的
组织、召开及表决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公司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各次会议,会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具体情
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审议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 2025 年第   2025.1.20    1、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计划和策略的议案
一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 2025 年第   2025.4.18
二次会议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文件的议案
                           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 2025 年第   2025.4.28
三次会议
                           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 2025 年第   2025.7.8     1、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四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 2025 年第   2025.8.21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五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 2025 年第   2025.10.29
六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务的议案
委员会 2025 年第   2025.12.12
七次会议
                           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容诚”)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评估,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
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
工作。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受聘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
责任与义务。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审阅、检查了
公司的内部审计计划,定期听取公司内审工作情况报告,督促公司按照工作计
划认真执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进一步确保公司规范运
作,整体强化了公司内部审计的监督检查能力。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并就财务报告的编制及重
点关注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外部审计师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
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
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
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管理体系。报告期内,
审计委员会监督并指导公司开展内控评价工作,落实相关制度规范的要求,强化
对内控制度的监督检查。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公
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
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审计部门、财务部门、董事会办公
室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
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协助公司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依据《公司法》
                    《证券法》
                        《公司章程》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
职务行为的监督职责。重点关注相关人员在经营决策、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及风
险管控等方面的履职行为,核查其是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内部
制度,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确保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规范有
序,切实维护公司治理的有效性与透明度。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正式取消监事会的设置,由审计委员会代行监事会的相关职
权。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持续强化内部监督与
风险防控机制,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
的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利用专业知识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
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推动公司整
体规范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发挥各项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进一步强化对董事会相关事
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确保
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天合光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