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
董事会对天健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
天健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业务收入总额 29.88 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 26.01 亿元
入
证券业务收入 15.47 亿元
客户家数 756 家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
司(含 A、B 股)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
涉及主要行业 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
审计情况 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
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
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5 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
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
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2017 年 已完结(天健
度、2019 年度年报审计机 需在 5%的范
华仪电气、
投资者 东海证券、
天健
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 任,天健已按
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期履行判决)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
何不利影响。
(三)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5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
政处罚 15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6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2 人次、纪律处分 23 人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于 2025 年 6 月 3 日经公司 2024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经公司评估,天健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
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天健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
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
通。
三、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经评估和审查后,公司认为天健相关资质合规有效,具有较强的执业能力,
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
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
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