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会通股份”)《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对
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业务收入总额 29.88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5.47 亿元
客户家数 756 家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含 A、B 股)审
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
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
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
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
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家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
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5 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
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
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2017 年 已完结(天健
华仪电气、 度、2019 年度年报审计机 需在 5%的范
投资者 东海证券、
天健 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 任,天健已按
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期履行判决)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
何不利影响。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5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
政处罚 15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6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2 人次、纪律处分 23 人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 年 6 月 3 日
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
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根据审计准则要求,就审计工作范围、审计
方案和计划、年报审计要点及风险评估程序、总体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
理层进行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
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
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
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如下: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通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
会认为:我们从资质条件、质量管理水平、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对候选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综合评价,鉴于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
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足
够的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因此我们同意《关于续聘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审计工作总体安排相关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
况。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在天健出具 2025 年年度初步审计意见
后,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情况。
四、总体评价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评估和审查,认为天健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天健在执业过程中坚持
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
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
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
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报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