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200Z0482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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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专字[2026]200Z0482 号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光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天合光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天合光能公司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
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编制《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天合光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天合光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
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
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
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
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天合光能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天合光能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6]200Z0482 号报告之签字盖
章页。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沈重(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虹
中国·北京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将天合光能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3]157 号《关于同意天合光能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8,864,751,000.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 6 年。截
至 2023 年 2 月 17 日,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募集人民币 8,864,751,000.00 元,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合 计 人 民 币 48,650,279.85 元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8,816,100,720.15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36,148,616.50
减:募投项目已投入金额 5,598,663,948.82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金额 1,302,391,145.98
临时性补流 1,70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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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手续费支出 7,142.17
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251,187,099.68
其中:专户存款余额 251,187,099.68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天合
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
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
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分别于 2023 年 2 月 11 日、2025 年 12 月 8
日与保荐人、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了《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扣除发行费
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备
募集资金项目 实施主体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户 余额
注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常州经开区支行
天合光能(青 天合光能(青
年产 35GW 直拉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海)晶硅有限 海)晶硅有限 32050162843609112255 6.21
单晶项目 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
公司 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 募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集
司常州新北支行 资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金
司常州经开区支行 专
补充流动资金及 天合光能股 天合光能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户
偿还银行贷款 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司常州分行营业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天山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
备
募集资金项目 实施主体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户 余额
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常州新区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
兴业银行常州经开区
支行
合计 25,118.71
注: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170,000.00 万元
三、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 之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23 年 2 月 17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
额为 130,239.11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预先已投入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关于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200Z0104 号)
。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 130,239.11
万元,并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批通过后予以披露,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900,000,000.00 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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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并仅限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
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
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17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
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170,000.00 万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未使用完毕的 2023 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为
公司募投项目的投入整体按计划进行,公司将根据项目计划进度继续有序使用募集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
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
销的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
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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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进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下,将部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华泰联
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将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进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下,将部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公司董事
会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该事项发表了无异
议的核查意见。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25,118.71 万元以协定
存款方式存放。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