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芯晟: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6:4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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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致同”)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
评估报告汇报如下: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前身是成立于 1981 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
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
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致同已取得北京市财
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014469)。
  致同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截至 2025 年末,致同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
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师 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超过 400 人。
券业务收入 4.82 亿元。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9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
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86 亿元;2024 年年报挂
牌公司客户 166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
业,审计收费 4,156.24 万元。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行政监管措施 1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自律处分不
影响致同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一)对致同的总体评估
  致同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
核心团队成员稳定、安排充分、且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
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全面、合理、内容充实、逻辑清晰、实操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包括详细的时间
及人员安排与工作计划,工作程序科学合理。在本次年报审计过程中,致同全面
配合公司审计工作,且具备较高的现场工作与人员协调能力,整体工作进程能够
平稳有序地推进。审计工作围绕审计重点展开,包括但不限于收入确认、成本核
算、资产减值、存货、应收账款、合并报表等,最终按照计划时间提交了各项工
作。
  (1)项目执行及咨询
  致同制定了项目执行层面具体的政策和程序,保证项目组成员理解并履行关
于项目质量方面的总体责任,以提高审计质量。致同实施有效的项目管理,在业
务风险评估及分类、审计项目的监督、审计方法及质量管理标准等项目业务执行
方面实施统一有效的制度和控制。
  (2)意见分歧解决
  致同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
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
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审计过程中,致同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
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致同制定并实施了完善的与内部复核相关的政策和程序,主要包括项目组内
部复核、项目质量复核等。项目合伙人负责对项目组成员实施指导和监督并对其
工作执行复核,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项目质
量复核人员由质控部门负责人指导统一委派,以确保委派独立于审计项目组、具
备适当经验、知识与胜任能力的项目质量复核人。
  (4)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致同制定并实施了统一的监控和整改政策和程序,以对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
的运行情况以及具体审计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针对监督活动中发现
的问题,致同评估问题程度、制定整改计划、并评估整改完成情况。基于该质量
管理体系,致同在 2025 年审计过程中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综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
有效执行。
  公司在《审计业务约定书》中明确了信息安全管理的要求。致同制定了涵盖
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
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
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二)2025 年度致同履职情况评估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致同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
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出具了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5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及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核查报告。
  经审计,致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公司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致同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根据审计准则要求,就审计工作范围、审计
方案和计划、年报审计要点、风险评估程序、初审意见、总体审计结论等与公司
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并按照工作方案和
时间安排按时完成并提交各项工作。
 三、 总体评价
  经审查,公司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业务资质等方面合
规有效,在执业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
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审
计等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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