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芯晟: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6:4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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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458       证券简称:美芯晟         公告编号:2026-022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
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
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致同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截至2025年末,致同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
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
人。
收入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
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主
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审计收费4,156.24万元。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
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行政监管措施 1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
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 6 批次、行政监管措施 20 次、
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纪律处分 6 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孟庆卓,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签署新
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自2025年度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会计师:何姗姗,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声森,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新三板挂
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
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致同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
情形。
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致同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致同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认为其具有
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
在以往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正、独立地评价公司财
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提交至
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
司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本次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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