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
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
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
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0014469
截至 2025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
师 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2025 年
第一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暨 2024 年度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 2025
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并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
工作安排,致同所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
致同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
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在执行年度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所根据审
计准则要求,就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计划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年度重点关注事
项、应对舞弊的审计策略、审计人员独立性、审计情况总结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计
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致同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年
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经审计,致同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致同所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
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4 月 28 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2025 年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查,审计与风险控制
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在独立性、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情况等方面均能
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需求,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恪
尽职守,独立并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续聘其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有
利于审计工作的持续性,有利于保证审计质量和提高审计效率。因此,建议续聘
致同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二)2026 年 1 月 9 日,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致
同所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 2025 年度审计计划阶段会议,就公司 2025 年度
审计工作的计划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年度重点关注事项、应对舞弊的审计策略、
审计人员独立性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2026 年 4 月 17 日,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致
同所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 2025 年度审计完成阶段会议,听取 2025 年度审
计情况汇报,就审计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审计意见等进行沟通,并对审计工
作发表意见。同时督促致同所按约定时间出具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四)2026 年 4 月 28 日,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 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
审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专
业监督职能。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致同所的专业资质、执业能力、独立性等
进行了全面审慎审查,在年度审计期间与致同所保持充分沟通,及时讨论审计计
划、关键审计事项及审计进度,督促审计机构规范、高效、独立开展工作,确保
其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在公司年度审计服务中恪守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秉持良好职业操守与专业素养,审计程序规范有序,审计工作
勤勉尽责,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完整、
清晰、及时,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审计任务,有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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