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君道酒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上海君道酒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们严格按照《公
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范运作》《公司章程》和《上海君道酒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议事规则》等法规和规则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了委员职责,不受公司主要
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
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作用,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现任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高玲、陈建波及非独立董事朱诺三位董事组
成,其中高玲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负责会议的召集与主持。
二、2025 年审计委员会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项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各委员均出席了全部会议,各项议案均经全体委员审议通
过,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名称 会议内容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九次会议 的议案》
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5 年第一季度报
员会第十次会议 告》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及其摘要》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5 年三季度报
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告》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5 年
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执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
控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通过事前、事中、事后沟通会,就审计范
围、审计计划、时间安排、推进情况及审计工作结果等事项充分讨论和评估。审
计委员会认为:尤尼泰振青具备执业资格,在年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的执业准则,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恪尽职守。
(二)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关注2025年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由于公司近年来经营受创,
人员大量流失,公司未能按照已有的《经销商管理制度》对本年度新增经销商进
行资质审批和后续管理;公司涉诉较多,原公司员工未能勤勉尽责核对资料,导
致部分案件判决结果与财务账面处理存在较大差异。上述事项导致2025年公司财
务报告部分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相关缺陷情况及整改措施已在《2025年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中予以体现。审计委员会将督促公司尽快落实整改措施,积极推动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发展,确保公司合规运营。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各期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编制,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协调管理层、财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审计委员会积极开展协调工作,促使公司管理层、财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
开展及时、有效的沟通,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确保审计计划的落地和审
计目标的实现。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地履
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26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进一步提升审计委员
会履职的独立性、专业性和有效性,严格审阅公司财务报告情况,积极监督评价
内外部审计工作,督促公司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持续提升公司的规范治理水平。
上海君道酒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