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2026-020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与补充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不会对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通知等要求,公司按照要
求执行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相应变更与补充会计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
(财会〔2025〕32 号,
以下简称“解释 19 号”
),要求企业对以下几类业务调整会计核算政策:
“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
、“关于处置
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
、“关
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
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
“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上述内容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将对原执行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从规定的起
始日开始执行。
二、出口业务中对“出口收入确认时点”的补充
公司出口业务收入确认是按照以出口货物控制权转移为确认时点,根
据实际出口业务中销售业务模式增加情况,将各种出口模式中收入确认时
点进行明确:
(一)EXW(工厂交货)模式
签收)
。
核心)
,此外将委托报关协议、杂费凭证作为备查资料。
(二)FOB(装运港船上交货)模式
报关(报关单出口日期)。
(三)CIF/CFR(成本+保险+运费/成本+运费)模式
,但风险与控制权仍在装运
港装船时转移。
物销售收入。
货物收入:按 FOB 价确认(CIF/C&F 需扣减运保费)
。
运保费:属控制权转移后的单独履约义务,按净额/总额确认(视主
要责任人/代理人)
。
(四)DAP/DPU/DDP(目的地交货类)模式
的地卸货后交货)货物抵达目的地从运输工具卸下,交买方处置;DDP(完
税后交货)货物抵达目的地、完成进口清关,交买方处置。
收/到货通知);DPU 确认时点:完成卸货并交付买方时(卸货证明+签收)
;
DDP 确认时点:目的地清关完成并交付客户签收时。共性:控制权在目的
地转移,运输中作“发出商品”,不确认收入。
明(DPU)、买方签收单+卸货完成证明(DDP)+进口清关完税凭证(DDP)
。
三、会计政策变更与补充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与补充,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有关规定,能更真实、
客观、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会计信息披露质量,
防范财务风险,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后续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
生影响。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本议案。经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
(财会〔2025〕32 号)的规定,进行
的合理变更与补充。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与补充,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有关
规定,能更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会
计信息披露质量,防范财务风险,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
其后续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产生影响。同意本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