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董事及授权代表: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忠实、勤勉、客观、尽责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现将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独立董事许敏、独立董事吕腾飞和董事
周敏 3 名董事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许敏担任。
立董事许敏、独立董事郑宇和独立董事张军 3 名董事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
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许敏担任。
二、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对相
关议案发表了专业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
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议案
届次
第一次 2025.3.28 1《公司审计部 2024 年第四季度工作报告》
第二次 2025.4.29 4《关于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三次 2025.8.29 1《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第四次 2025.10.30 1《关于公司 2025 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年度审计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进行了监
督评价,并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
所”)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开展了以下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听取公司高级管理层对公司 2024 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的汇报,并审阅了公司编制的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基础上,形成了以下意见:
公司年度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4 年度财务
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一年中的经营情况;同意将 2024 年度报告(含
财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4 年度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
工作进行了审核及评估,通过与公司高级管理层深入沟通,并结合天衡会计师事
务所实际工作结果,形成了以下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
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的
审计工作;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认真审阅了
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对其工作计划的可行性进行分析,同时督促内部审计严格按
照工作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工作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
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形。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
告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
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
定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已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
组织架构。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
司内部控制组织结构完整,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在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公司《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的要求充分发挥审计和监督作用,在听取了双方诉求意见后,积极组
织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及相关部门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审计范
围和审计方法等方面进行了沟通协商,关注相关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
工作的顺利完成。
四、总体评价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尽职尽责的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和完善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完成内控审计工作,
充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更好地发挥审计委员会的重要作用。
南卫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