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尔雅: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6:4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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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07      证券简称:ST 尔雅     公告编号:2026029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
〔2025〕32号)的规定,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
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
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9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
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
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
  《解释第19号》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
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执行。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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