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说明
中喜专审 2026Z00460 号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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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XI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喜专审2026Z00460号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欣新材”)2025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
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
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6年4月29日出具了中喜财审2026S02652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
康欣新材管理层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
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编制了后附的《康欣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
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康欣新材管理层
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康欣新材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
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
一致。除了对康欣新材实施于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往来的相
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
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康欣新材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
将本报告作为康欣新材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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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之签字盖章页)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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