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深
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
尽责的原则,切实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健会所”)
在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上年 末执业人员数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
量 954 人
计师
业务收入总额 29.88 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 26.01 亿元
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5.47 亿元
客户家数 756 家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A、B 股)审计情况 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
涉及主要行业
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
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
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
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
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
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
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
沟通。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会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和相关规定在各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所出具了带
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不影响已
发表的审计意见以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
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
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
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中的关键审计事项与内部控
制相关的事项等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天健会所关于
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
汇报,并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6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
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
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
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的监督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
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
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