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52 证券简称:天力锂能 公告编号:2026-023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证监会公告[2025]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新乡天力
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844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联民生证券承销
保荐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5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57.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173,85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
荐费用 16,115.75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57,734.25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审计费、
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701.09 万元后,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55,033.1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0-2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55,033.16
项目投入 B1 71,180.96
截至期初累计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B2 75,659.85
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3 2,170.99
股票回购 B4 10,005.00
项目投入 C1 5,530.99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支出 C2 61,908.18
本期发生额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支出 C3 70,489.23
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C4 137,568.03
利息收入净额 C5 2.03
项 目 序号 金 额
股票回购 C6
项目投入 D1=B1+C1 76,711.95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D2=B2+C2-C4 -
截至期末累计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支出 D3=C3 70,489.23
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4=B3+C5 2,173.02
股票回购 D5=B4+C6 10,005.00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D4-D5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
差异 G=E-F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
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
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力锂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安徽天力)、四川天力锂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天力)、河南新天力循环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力循环)连同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
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及子公司安徽天力、四川天力、
天力循环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 2 个募集资金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 备注
称
本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营业部 8111101012701523333 0.00
安徽天力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淮
安徽天力 1305016119200198630 0.00
海路支行
注:
本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人民路支行 53770188000061836 账户已于 2025
年 6 月 5 日注销;天力循环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营业部 371909278210336 账户已于
部 8111101012701523333 账户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
事项: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
目后续实施期间,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在建工程款、设备采购款以及其他相关所需资金,并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划转
等额资金至公司、子公司一般账户。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
建工程款、设备采购款以及其他相关所需资金,并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划转等额资
金至公司、子公司一般账户 277,950,772.37 元。
(1) 经 2024 年 8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
本数),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
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5 年 8 月 22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金额为 73,335.84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经 2025 年 8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通过:
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及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本数),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5 年 12 月 2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64,232.19 万元。2025 年 12 月 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5 年 12 月 22 日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64,232.19 万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5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
置募集资金 64,232.19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 0 元。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经 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 年 5 月 16 日 2025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同意新乡三元正极材料建设项目、年产 2 万吨磷酸铁锂项目、年产 1 万吨电池级
碳酸锂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新
乡三元正极材料建设项目、年产 1 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募集资金结余金额分别为
经 2025 年 12 月 22 日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为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64,232.19 万元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 经 2022 年 9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通过: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 亿元投资年产 1 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同意公司使用
超募资金 3.87 亿元投资年产 2 万吨磷酸铁锂项目。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两个项
目投入及进展情况详见附表列示明细。
(2)经 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 年 5 月 16 日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同意新乡三元正极材料建设项目、年产 2 万吨磷酸铁锂项目、年产 1 万吨电池级
碳酸锂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年
产 1 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募集资金结余金额 262.01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经 2025 年 8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通过: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
本数),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
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5 年 12 月 2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64,232.19 万元(含利息),含超
募资金人民币 3,106.25 万元。
经 2025 年 12 月 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5 年 12 月 22 日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剩余募集资金
人民币 64,232.19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经 2023 年 12 月 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2023 年 12
月 25 日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A 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13,000 万元(含本数)。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股份,共使用超募资金 10,005.00
万元。2025 年 1 月 7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本
次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本次注销的股份数量为 3,242,300 股。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0 元。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由于市场环境变化,淮北
三元正极材料建设项目难以实现原市场环境下可行性分析预期目标,公司决定终止淮
北三元正极材料建设项目。淮北三元正极材料建设项目终止后,该项目募集资金将继
续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待公司投资新的项目或需要资金支付时再行申请并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程序。
材料建设项目。当前阶段淮北三元正极材料建设项目资产出售已完成。
四、改变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55,033.1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530.9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6,711.9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无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定 是否达
本年度 累计投入金 本年度 性是否发
和超募资金投 更项目(含 承诺投资总 投资总额 投资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 到预计
投入金额 额 实现的效益 生
向 部分变更) 额 (1) (3)=(2)/(1) 期 效益
(2)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淮北三元正极
否 62,845.34 62,845.34 110.00 2,465.43 3.92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材料建设项目
新乡三元正极
否 20,800.32 20,800.32 4,108.02 15,205.25 73.10 2023 年 12 月 973.42 否 否
材料建设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
年产 2 万吨磷
否 38,732.95 39,118.17 100.99 2023 年 12 月 -12,390.87 否 否
酸铁锂项目
年产 1 万吨电
否 20,000.00 1,312.97 19,923.10 99.62 2023 年 6 月 -5,339.43 否 否
池级碳酸锂项
目
超募资金投向
小 计
合 计 83,645.66 142,378.61 5,530.99 76,711.95 - -16,756.88
年产 1 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新乡三元正极材料建设项目、年产 2 万吨磷酸铁锂项目于 2023 年均已转固,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由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故暂未达到预定效益。
预计淮北三元正极材料建设项目的实施难以实现当时市场环境下进行的可行性分析,已经 2023 年年度股东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大会同意终止。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同意出售淮北三元正极材料建设
项目。当前阶段淮北三元正极材料建设项目资产出售已完成。
经 2022 年 9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 亿元投资年产一
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3.87 亿元投资年产 2 万吨磷酸铁锂项目。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两个项目投入及进展情况详见上表列示明细;
经 2023 年 12 月 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2023 年 12 月 25 日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A 股),
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
币 13,000 万元(含本数)。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股份,共使用超募资金 10,005.00 万元。回购股份已于 2025 年 1 月 7 日注销。
经 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 年 5 月 16 日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通过:同意年产 1 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年产 1 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募集资金结余金额 262.01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经 2025 年 12 月 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5 年 12 月 22 日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通过: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64,232.19 万元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超募资金人民币 3,106.25 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 2022 年 9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2,855,954.72 元置换公
司前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 6,135,200.00 元及支付的发行费用 6,720,754.72 元。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事项出具了《关于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10-50 号)。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建工程款、设备采购款以
及其他相关所需资金,并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子公司一般账户 277,950,772.37 元。
经 2024 年 8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本数),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5 年 8 月 22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金额为 73,335.84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经 2025 年 8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本数),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止 2025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 0 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无。
经 2025 年 4 月 30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 年 5 月 16 日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同意新乡三元正极材料建设项目、年产 2 万吨磷酸铁锂项目、年产 1 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结项,其中新
乡三元正极材料建设项目、年产 1 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募集资金结余金额分别为 5,995.03 万元、262.01
万元。其节余主要原因是:项目工程及设备质保金未到期未支付所致。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预计淮北三元正极材料建设项目的实施难以实现当时市场环境下进行的可行性分析,经 2024 年 4 月 27 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 2024 年 5 月 23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为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根据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终止“淮北三元正极材料建设项目”。截止 2025 年 12 月
上述节余资金均已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经 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 年 5 月 16 日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通过:同意新乡三元正极材料建设项目、年产 1 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5,995.03 万元、262.01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经 2025 年 12 月 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5 年 12 月 22 日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通过,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64,232.19 万元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结余资金 70,489.23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使用及披露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