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801 公司简称:志邦家居
债券代码:113693 债券简称:志邦转债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
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是 √否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是 □否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组织架构、人力资源、销售业务、采购业务及付款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存货管理、工程项目、研
究与开发、募集资金管理、担保管理、对外投资管理、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合同管理、信息披露、信
息系统。
资金风险、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产管理、 运营管理等。具体如下: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未经适当审批,导致会计政策使用不当;
(2)对于非日常交易事项、交易和会计科目缺乏明确适当的会计处理方法,或事项未根据公司最
近信息和管理层对公司运营的理解做出,记录、处理和汇报非日常交易和事项没有获得相关的、充分的、
可靠的数据;
(3)重大事项,如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换、公允价值的计量、收购兼并、资产减值等的会计处
理不合理,会导致会计信息扭曲,无法如实反映企业实际情况;
(4)资产、负债账实不符,虚增或虚减资产、负债;资产计价方法随意变更;提前、推迟甚至不
确认资产、负债等;
(5)对报表的调整未经适当授权、审核、监督,导致财务报告有舞弊的可能性;
(6)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审核不严或审计不当,出现报告虚假和重大遗漏,可能误导投资人等报
告使用者,造成决策失误,干扰市场秩序;
(7)付款审核不严格、付款方式不恰当、付款金额控制不严,可能导致公司资金损失或信用受损;
(8)由于筹融资方案制定不合理或决策不当,可能造成公司负债结构失衡,长短期借款结构不合
理引发偿债风险等;
(9)未经授权对外订立担保合同,或者担保合同内容存在重大疏漏和欺诈,可能导致公司诉讼失
败、权利追索被动、经济利益和形象信誉受损。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是 √否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
工作。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 潜在错报金额≥1% 0.5%≤潜在错报金额<1% 潜在错报金额<0.5%
资产总额 潜在错报金额≥1% 0.5%≤潜在错报金额<1% 潜在错报金额<0.5%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①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②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③注册会
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④审计委员会
和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⑤控制环境失效。
重要缺陷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③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
应的补偿性控制;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
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 潜在错报金额≥1% 0.5%≤潜在错报金额<1% 潜在错报金额<0.5%
资产总额 潜在错报金额≥1% 0.5%≤潜在错报金额<1% 潜在错报金额<0.5%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
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具体如下: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
(2)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严重流失;
(3)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4)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
(5)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6)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 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
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具体如下:
(1)违反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2)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3)重要业务制度控制或系统存在缺陷;
(4)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涉及局部;
(5)决策程序导致一般失误;
(6)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 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
偏离预期目标。具体如下:
(1)违反内部规章,但没有形成损失;
(2)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3)一般业务制度控制或系统存在缺陷;
(4)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
(5)决策程序效率不高;
(6)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无
缺陷
□是 √否
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无
大缺陷
□是 √否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通过对内控系统的检查和自我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执行有效,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
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下一年度,公司将结合实际发展需要,及时进行内部控制体系的补充和完
善,并使其得到有效执行,以切实提高公司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孙志勇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