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邦家居: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6:4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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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志邦
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志邦家居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监督和
核查职责。现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王文兵先生、胡亚南女士、纵飞先生三名委
员组成。其中,王文兵先生、胡亚南女士为独立董事,王文兵先生为会计专业人
士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
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相关制度的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了 5 次会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1 月 6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一次会议,听取了审计部 2024
年度工作总结及 2025 年度工作计划。
  (二)2025 年 4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关
于 2025 年度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三)2025 年 8 月 26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志
邦家居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修
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四)2025 年 10 月 29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志邦家居 2025 年三季度报告》。
  (五)2025 年 12 月 2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关于新增为全资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关于制定<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与评估,认为天健作为
公司聘用的外部审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审计期间,天健严
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开展审计工作,勤勉尽责,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准确、完整、清晰、
及时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监督及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积极督促内
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工作,对于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予以关注,
指导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完善和提升了公司的治理水平。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制定
了《内部审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十余项内部治理制度,并修订《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等二十余项内部治理制度,完善了公司治
理结构。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治理制度,股东会、
董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相关报告,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
和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
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地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天健进行充分有
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在听取了双方的诉求和意见后,积极进行协调,确保公司
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六)关联交易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
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正常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开、公正、公
平的原则和一贯性原则,并依据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对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况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全面了解和审核了公司与控股股东的资金往来情况,
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
职责,有效地监督了公司的外部审计工作,指导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审阅了公
司财务报告,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2026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
将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发挥专业特长,积极履行职责,促进公司持续规范经营
管理,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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