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刘
二壮、傅穹、何燎原先生及已离任的独立董事朱煜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
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刘二壮、傅穹、何燎原、朱煜先生(已离任)的任职经历以
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
员会委员外,不存在在公司任职以及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的情形,与公司以
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独立性的关系。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
要求。
特此报告。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