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36 证券简称:南威软件 公告编号:2026-032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的
本次担保 是否在前期预计 本次担保是否有
被担保人名称 担保余额(不含
金额 额度内 反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
福建南威软件有限公司 4,000 万元 12,239.53 万元 是 否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
元)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
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不适用
注:上表担保总额包含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的额度。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南威软
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南威”)的业务发展需求,公司于近日与福州市金
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金榕商业保理”)签署《担保合同》,为
福建南威在该行开展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
民币 4,000 万元。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具体起算日以合同
条款为准。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2025 年 5 月 16 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预计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非
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 66,9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在年度预计额度内,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
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上述担保文件签署后,因相关业务尚未实际发生导致公司的担保义务增加,
故截 至目前公司对福建 南威 的担保余额 为 8,739.53 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福建南威软件有限公司
被 担 保 人 类 型及 上 市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间接持股 100%。
法定代表人 徐春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00577002051T
成立时间 2011 年 05 月 31 日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 89 号福州软件园 G 区 7
注册地
号楼
注册资本 125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化系
统集成服务;电子智能化工程、安防工程的设计与施工;
计算机软硬件、自助终端设备的设计、研发、销售;信
息技术咨询服务;销售:计算机辅助设备、数字电视设
经营范围 备、广播电视设备(不含发射设备);自营和代理各类
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
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档案处理及档案电子化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项目 /2026 年 1-3 月(未
/2025 年度(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66,839.29 70,039.46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44,583.65 46,921.71
资产净额 22,255.64 23,117.75
营业收入 1,222.62 19,192.43
净利润 -862.11 -1,264.6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福州市金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署《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债权人:福州市金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债务人:福建南威软件有限公司
保证人: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最高本金:4,000 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4,000 万元整。在该最高
限额内,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约定的保理预付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和
福州金榕商业保理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必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
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及保全保险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本款约定的最高限额,系为便于操作而设置的风险控制上限,不构成法律意义上
的最高额担保。
保证期间:本合同的保证期限为自主合同约定保理融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
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福州金榕商业保理宣布
保理融资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保理融资期限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子公司正常业务发展所需,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担保
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
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系为满足子公司正常经营
需要,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助力其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目前,
被担保人经营稳定,具备正常的债务偿还能力,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
有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
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00,655.48 万元(包含担保实际发生余
额与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之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比例为 52.97%。除此以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亦不存在
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