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的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臻女士、李刚先生、李建滨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
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在任独立董事陈臻女士、李刚先生、李建滨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
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
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
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公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